根据历史记载,周公东征时,曾对投降的殷商贵族说道:“惟尔知炒股公司,惟殷先人有典有册,殷革夏命。”其中,“有典有册”指的便是记录历史的书籍和文献。史书记载中还提到,伏羲、神农、黄帝等先贤的记载,被称作《三坟》;而上古的历史则记载在《尚书》里,记录了尧舜禹等帝王的事迹;夏朝的占卜书《连山》,周朝的《周易》,商朝的《归藏》……从这些记载来看,商朝不仅拥有了“有典有册”的文化,甚至在更早的夏朝乃至五帝时代,中国或许已经具备了类似的文献。
然而,问题在于传统历史常认为秦朝的蒙恬才是毛笔的发明者,同时也普遍认为春秋时期才有竹简木简的使用。既然如此,商朝又如何能有“典籍”呢?事实上,通过甲骨文的研究,我们得知,商朝的书写体系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复杂,绝非单纯的原始象形文字。
考古发现的商朝文字可以分为两类:一种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甲骨文,这被认为是“刀笔文字”;另一种是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,被称为“金文”。但更多的证据表明,商朝实际上已经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了“毛笔字”。
展开剩余76%关于毛笔的起源,晋朝的崔豹在《古今注》卷下《问答释义》中写道,“蒙恬始造,即秦笔耳”(即蒙恬改良并发明了毛笔,使用兔毛和竹管)。唐代李瀚在《蒙求》一书中提到,“蒙恬制笔,蔡伦造纸。”从文献的记载来看,毛笔的发明似乎属于秦朝的蒙恬,但这只是部分事实。通过考古证据可以推翻这一观点,基本的证据有两点:
首先,中国毛笔的历史至少有四千年。在石峁古城和陶寺遗址中,都曾发现过类似毛笔留下的痕迹,最为明显的例子是在陶寺遗址,考古学家发现了两个字的毛笔痕迹,其中右边为“文”,左边的字尚未解读,可能为“尧”或“邑”等。此外,在商朝时期,毛笔的使用更加普及。殷墟曾出土过一件大理石戈,戈上清晰可见毛笔字,后来又发现一把玉戈,上面用朱砂写下了11个字,证明商人确实使用毛笔书写。而间接证据也不少,比如甲骨文的边缘常常可以看到朱砂的痕迹,这表明甲骨文可能是“先写后刻”,或者在刻字前,书写者可能用朱砂进行了练习。
其次,甲骨文中的字形更能证明商朝已具备毛笔书写的能力。与西方的字母文字不同,汉字每一个字背后都蕴藏着深厚的历史,其中一些字,如“书”、“史”(有说“史”字是执弓钻字形,也有说是执笔字形)、“聿”等,都反映了当时的书写工具。“聿”字本是手持笔的象形字,后来这一字形逐渐演变为“竹字头”的“聿”,表明早期的毛笔可能多由竹子制成。
由此可见,商朝不仅可能拥有类似毛笔的书写工具,秦朝的蒙恬很可能只是对毛笔进行的某种改良,类似蔡伦对纸张的革新。当前考古学发现的商朝文字载体主要为青铜器、甲骨和兽骨,而没有发现竹简或木简,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存在。事实上,甲骨文中的“册”字便是竹木简编成册的象形符号,这与周代竹简的形式如出一辙;而“典”字,则是双手捧册的象形。此外,甲骨文记载中提到商朝有一个叫“作册”的官职,负责在简册上记录事务,这表明当时的书写体系已经相当成熟。
综上所述,商朝显然有了毛笔和竹木简文书,尽管没有留下实物证据,但根据考古学家对甲骨文的解读,可以推测商朝已经拥有了较为完善的书写体系。而且,商朝是一个历时长达六百年的强大国家,其管理庞大疆域所需的行政效率,必定离不开一种高效的书写工具和系统。因此,商朝的“典籍”必然是以毛笔和竹木简为载体的文书系统。
最后,我们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思考商朝的竹简文书。首先,考古证实了商朝确实存在竹简文书系统,这也验证了史书中关于商朝“有册有典”的记载。这进一步证明了中国古代史书的可信度。因此,在没有新的证据推翻史书的情况下,我们应该对这些记载持信任态度,特别是关于夏朝等早期朝代的记载。其次,竹简文书的使用历史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悠久,甚至可能早于商朝。竹简易腐的特性可能是我们无法发现早期文字系统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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